《中国社会科学报》:制定汉语母语者语言能力标准

时间:2013-09-17浏览:406设置

【核心提示】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片面强调英语能力,而汉语的学习与教育往往被忽视。公民母语认同感降低,母语自尊感失落,母语语言素质水平下降,正如《国家教委关于全国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中所说:“语言文字应用中的混乱现象相当严重。”这种状况与我国的国际地位以及当前国际上学习汉语的人越来越多、学习热情日益高涨的形势极不相称。要增强国民语言能力和国家语言实力,亟须制定符合汉语自身情况的面向汉语母语者的语言能力标准。


语言能力标准现状

国际上关于语言能力标准制定的相关研究较为成熟,取得了一些标志性成果:欧盟2001年公布《欧洲语言学习、教学、评估共同参考框架》;加拿大2000年发布《加拿大语言测试等级标准》;美国1996年公布《21世纪外语学习标准》。国外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界关于语言能力的研究与讨论,已开展了近半个世纪。1965年,乔姆斯基提出“语言能力”与“语言运用”这组概念,前者是指“说话人或听话人关于语言的知识”,后者则是“在具体情景下语言的实际使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语言能力的“天赋观”;美国社会语言学家Hymes将语言能力视为交际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Bachman在1990年进一步认为,语言能力是多成分的,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具体能力和某个总体能力组成,涉及语言、修辞、社会、文化、心理等多方面因素。上述思考的特点是注重交际、注重能力、注重文化,突出交际活动和交际任务,标准建设具有全球化视野。

国内现有的汉语水平等级标准面向以汉语作为外语的学习者。1988年,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公布了我国第一部《汉语水平等级标准和等级大纲(试行)》;1995年,国家汉办组织修订出版了《汉语水平等级标准与语法大纲》;2007年,国家汉办颁布了《国际汉语能力标准》。近年来,还有部分国内学者借鉴国外相关成果,主要参照《欧洲语言学习、教学、评估共同参考框架》,开始研究语言能力评定的相关问题,但其工作主要围绕汉语母语者的外语能力和外语母语者的汉语能力展开。这些研究在规范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教材编写以及测试标准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服务对象是第二语言学习者,难以承担提高公民的汉语水平,母语认同感、自尊感的重任。

如何制定汉语母语者语言能力标准

近年来,江苏师范大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团队结合语言认知科学、教育科学和心理科学的有关理论,对汉语母语者的语言标准进行了探讨。他们认为,传统的汉语语言能力教育目标基本上局限在“能说普通话,会写规范字”层面,要求偏低,也不够全面、准确。汉语母语者语言能力教育目标,应动态展开为包括语言知识素质、语言能力素质和语言文化素质的“三级递进”:掌握汉语规范知识→提升汉语应用能力→形成汉语母语文化认同。通过对语言文字规范、达雅的使用,获得美感,并上升到母语认同和母语自尊,产生对汉语语言文字和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最终将汉语使用内化为一种人文素养。

汉语母语者语言能力标准的制定应根据四个层面展开:标准语言能力、社会语言能力、职业语言能力和艺术语言能力。

标准语言能力的要求,简言之就是字正腔圆、文通字顺,即掌握汉语普通话的标准语音、语调,准确使用普通话常用词,同时掌握普通话的词法、句法规则及语篇组织的一般法则。

社会语言能力,要求谈吐得体、能言善辩。在社会交往中,面对不同的交际场景、不同的交际对象,能够恰当应对,并在某些场合还能表现出能言善辩的素养。一般意义上的语言能力构成中的语言交际能力、交际策略及语用能力等,都可以归为社会语言能力。

职业语言能力,如公民利用母语从事某种专业性较强的言语活动,则要求掌握相当数量的专业术语及相应的表述规则,而这些往往要接受专业的语言训练才能达到。

语言能力的最高层面是具备艺术语言能力。艺术语言是公民用母语创造出的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的语言,其特征是具有创造性、审美性和感染性。

汉语母语者语言能力标准的用途有两方面:一是作为考量汉语母语者汉语能力量表使用;二是可以作为制定不同类型的语言能力标准的参照框架,如制定第二语言能力标准、语言障碍人群语言能力标准、各职业人群专业语言能力标准、不同学习阶段者语言能力标准等。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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